最新通知

河南大学关于开展河南省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结合《河南省智慧教学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安排,河南省教育厅启动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河南省智慧教学三年行动计划》为牵引,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依托,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利用三年时间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建设目标、任务

(一)试点建设目标

    河南省虚拟教研室建设的总体目标为,利用三年时间,建成100个左右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河南省虚拟教研室建设的年度目标为,2021年试点立项建设30个左右省级虚拟教研室,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建设国家级虚拟教研室试点。

(二)试点建设任务

    1、创新教研形态。2、加强教学研究。3、共建优质资源。4、开展教师培训。

    虚拟教研室项目建设周期为 1 年,教育厅将组织对立项的虚拟教研室进行考核。对建设期满、通过验收且考核优秀的虚拟教研室给予一定奖励并正式确定为省级虚拟教研室。

   详见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三、试点建设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应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四、试点申报办法及要求

    河南省教育厅为我校分配的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限额是3个。我校申报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1. 请符合试点建设条件的教研室积极申报。

    2. 有意申报的学院,请务必于8月7日下午18点前将《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发送至 hndxjfzx@163.com。

    3.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电子版请于8月9日下午18点前发至 hndxjfzx@163.com。纸质版两份,均需有虚拟教研室负责人签字,1份在相应位置加盖学院行政及院党委公章,1份不用加盖公章,请于8月10日上午10点送至教务处341办公室。

    联系人:元媛    电话:18236548575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

    3.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河南大学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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